廉政动态
贺兰: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贺兰县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促进巡察工作深化发展的重要着力点,积极探索压实责任、规范流程、宣传引导、成果运用“四步工作法”,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在压实责任上“拧紧链条”,凝聚整改合力。建立健全“双反馈三通报”机制,将巡察发现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并同步通报给分管县负责同志、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坚持推动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反馈,从县委第八轮巡察开始,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参加巡察反馈会议,明确提出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巡察普遍发现的“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对一约谈县分管领导,实地调研督办乡村振兴联农带农项目、立岗镇中心村房屋质量安全问题,传导整改压力。同时,积极推动多方协作,深化完善“一轮两审”机制,建立由纪委监委、巡察办、巡察组、组织部共同参与的“四方共审”制度,对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集中审核,及时作出提醒,从源头上解决整改方向“跑偏”、责任“落空”、措施“空转”等问题。
在规范流程上“树好标尺”,夯实工作基础。针对有的被巡察党组织不知道如何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县委巡察办聚焦整改全过程、各环节,在巡察反馈意见中进一步规范巡察整改责任清单以及工作流程,明确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整改责任等。每轮巡察反馈后,针对巡察整改中易出现的规定动作不到位等问题,常态化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紧盯完成时限,逐项逐条过关。对于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向县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巡察建议书”,推动系统治理,提升整改质效,特别是针对直巡村关于“三资”管理不严格等相关问题,向农业农村局发送关于加强对村级党组织“三资”检查督导的巡察建议,督促农业农村局结合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在宣传引导上“放大效应”,强化震慑效应。注重正向宣传与负面约谈相结合,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彰显巡察震慑效应。一方面,在每轮巡察召开动员部署会和反馈会时,综合运用贺兰新闻、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报道巡察工作相关消息,同时,为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巡察整改期结束后,在“贺兰清风”网络平台上公开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多渠道、多形式接受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让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同频共振、形成监督合力。另一方面,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联合组建督查组,通过听取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汇报、调阅巡察整改相关资料和实地调研督导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督导验收,并形成通报报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
在成果运用上“立足长远”,注重常态长效。聚焦乡村振兴、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注重立行立改回应群众关切,巡察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被巡察党组织自身能够解决的一般性问题,推动即知即改,十五届县委巡察以来共推动解决土地流转费发放不及时、“校园餐”专项整治不彻底等立行立改事项,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一体推进,促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源头治理,形成工作闭环,督促县委前七轮巡察的被巡察党组织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机制,不断释放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综合效应,真正将巡察整改变成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过程。(贺兰县纪委监委)